各市招考中心(中招办),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中等专业学校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10〕5号)和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晋招考委〔2010〕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省2010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中等专业学校(以下简称“高职、中专”)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录取组织机构与职责
我省高职、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招考中心”)负责组织和管理,录取期间成立领导组和纪检监察办公室。
(一)录取工作领导组:全面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,决策和部署录取工作,调控录取进度,审批调整院校招生计划,决定投档原则,下达投档指令,处理有关问题。下设录取监督组、系统管理及计划组、综合组。各组的职责是:
录取监督组负责监督院校完成招生计划情况,监督检查各院校是否按我省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、规定进行招生;审核分数线等;负责计算机录取协调工作;协调各院校录取进度;对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,办理录取审批手续。
系统管理及计划组负责执行投档和调整计划指令,复核院校招生计划和调整计划,管理、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,负责网络安全,网上录取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、技术、安全培训,录取系统的安装、调试、安全防护以及基础数据核准导入工作,提供技术咨询服务;打印《新生录取审批表》、考生档案;统计院校完成计划情况。
综合组负责录取期间的综合协调、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招生政策和录取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,组织会议、处理文印、加盖录取印章;负责收取招生费等事宜。
(二)纪检监察办公室: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部门、招生学校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,查处招生中违纪、违规案件,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。
二、录取原则和办法
1、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。
2、高职、中专录取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五年制师范、高职和进行“三、二”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,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,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,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,不得免试入学。招生院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。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,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;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,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。有条件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农民工、退役士兵、生产服务一线职工、下岗失业人员接受中等职业教育,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周岁以下,经省教育厅批准,可以实行灵活学制,分阶段完成学业。各学校须认真审查其相应的身份证、村委会证明、单位证明、退役士兵证、下岗证等证件,单独造册,附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,报省招考中心审核。注册入学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、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直接到学校填写《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》(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sxkszx.cn)办理报名入学手续。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学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完成情况,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。
3、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办法。各院校根据省招考中心提供的《山西省中考招生管理系统》和相应的登录密码,按照录取批次和时间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,根据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《新生预录通知书》,组织新生预报到。
4、各院校将拟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招考中心审核,打印录取名单,并加盖“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”,形成《新生录取审批表》(录取监督组、综合组、招生学校各一份),院校根据《新生录取审批表》签发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,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印制、填发并加盖“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”有效。未缴清招生费的,综合组不予盖章。
5、各招生院校必须于7月23日前按招生计划数每生50元缴清招生费。超计划录取需办理有关手续,并补齐招生费,凡未缴清者,录取时一律不予审批。
开 户 行:太原市工行大营盘支行
帐 号:0502121809026309973
收款单位: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
三、录取时间、地点
高职、中专录取于7月26日至8月6日在太原市金泉大酒店(师范街24号)进行。
各市招考中心(中招办)派二人参加录取,7月26日报到。报到时按规定向省报送有关材料。
各招生院校不派人到现场参加录取,录取批次及网上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时间安排见附件,其中五年制师范院校、五年制(3+2)高职两次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,即7月28日开始下载第一批预录取考生名单,院校根据预录取名单通知到每一位考生,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,务必于7月31日下午18∶00前上传拟录取新生名单,8月1日下载第二批预录取考生名单,8月4日下午18∶00前上传第二批拟录取新生名单;中专学校(含幼师、特师)8月5日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。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下载和上传考生名单,若在规定时间未参加录取,则视为自动放弃,省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其他志愿周转录取。
今年我省五年制师范、高职院校缺额计划实行网上征报志愿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缺额计划于8月14日至15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。
中专学校于8月25日至28日将拟录取新生名单(含注册入学学生)网上报省招考中心。
各招生院校于9月1日至9日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四、招生纪律
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规定,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,严肃招生纪律,严禁违规招生,严格遵守教育部“六公开”、“六不准”和我省有关规定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。对违反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者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严肃查处。
附件:招生院校录取批次及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时间安排
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
附件:
招生院校录取批次及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时间安排
(一)五年制师范院校7月28日、8月1日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